(1)硬度檢驗
(2)強度試驗
(3)裝配性能檢驗:管子鉗的活動鉗口與鉗套或鉗柄體孔的兩側面配合間隙應符合標準規(guī)定,150-250mm管子鉗間隙應≤1.4mm;且300-600mm管子鉗間隙應≤1.7mm。900-1200mm管子鉗間隙應≤2.2mm。
將活動鉗口張至上限工作狀態(tài)時,用手力按工作方向扳動活動鉗口,松開后活動鉗口應能恢復至裝配狀態(tài)。
用于調螺母時,活動鉗口在全行程內應移動靈活。鉗口夾持工件并承載時不得滑動。
(4)表面質量檢驗:管子鉗不得有紋、毛刺、表面不應有明顯的氧化皮、砂眼、氣孔等缺陷。鉗口兩側加工面的表面粗糙度Ra值應不大于3.2μm,其余部位的加工表面粗糙度Ra值應不大于12.5μm。鉗柄體的表面涂層應均勻、色澤一致,無明顯流痕、脫層等缺陷。
(5)外形尺寸檢驗